澳门赌场放高利贷 无力偿还遭非法拘禁、殴打

南都讯 记者罗忠明 通讯员楼慧琴 何奎 9月19日上午,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在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被告人赵某洪被控涉嫌非法拘禁罪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从2015年开始,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赵某洪先后纠集赵某宁、赵某治、陈某仲、赵某明、赵某良(均已判刑)及赵某谋、黎某作、梁某文、林某华、赵某旋(均另案处理)等人,组成犯罪集团,托澳门特别行政区内的赌场,分别向大陆赌客发放高利贷,并抽头渔利,然后根据比例分配非法所得。其中被告人赵某洪负责发放高利贷的业务,同时指使赵某宁、赵某治、梁某文等人在赌场内物色大陆赌客,然后上报,再由被告人赵某洪指使林某华调查赌客的个人信息。审核符合条件后,被告人赵某洪指使财务员发放高利贷,由物色该赌客的人员对赌客所持有的财物办理抵押、质押手续,并陪同赌客赌博,抽头渔利。

当赌客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无力偿还高利贷后,被告人赵某洪便指使赵某宁、赵某治及梁某文、赵某旋等人带赌客到广东省珠海市筹钱,陈某仲等人则负责接送集团成员和赌客。如果赌客短期内无法筹钱还钱,被告人赵某洪就指使赵某宁、陈某仲等人强行将赌客带至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某地一自建平房内,由赵某明、赵某良、赵某谋对赌客进行看管,没收其随身财物,限制其人身自由,并通过殴打、恐吓、侮辱等方式逼迫赌客筹钱还钱。

2015年11月至2017年3月期间,被告人赵某洪组织、领导该犯罪集团以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方式索取高利贷四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洪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犯罪集团,为索取高利贷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赵某洪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是主犯。被告人赵某洪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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